自画像(1659)

自画像(1659)

伦勃朗
伦勃朗1659

1659年,伦勃朗坐在阿姆斯特丹一间越来越空的画室里,对着镜子画下了这幅自画像。三年前他已经正式宣布破产,那栋花了13000荷兰盾买的运河豪宅被法院查封拍卖,他收藏了一辈子的盔甲、贝壳、古董和异国织物全部被一件一件搬出去卖掉。他从圣安东尼斯大街的豪宅搬到了约旦区一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但就在这一年,53岁的伦勃朗画出了他所有自画像中最伟大的一幅。这幅画如今挂在华盛顿国家美术馆,是整个西半球最重要的伦勃朗真迹之一。你站在它面前,看到的绝不是一个失败者的脸,而是一个看透了一切的人。

伦勃朗一生画了大约80幅自画像,油画、版画、素描加起来,没有任何一个画家在他之前如此密集地记录过自己的脸。从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到生命最后一年的老人,他的自画像几乎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人生纪录片。但他画自画像的目的和后来的梵高完全不同。梵高画自己是因为穷得请不起模特,伦勃朗画自己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自画像是展示技法的最佳名片,17世纪的荷兰没有Instagram,画家靠把自画像送给潜在客户来推销自己。第二,自己的脸是最方便的表情练习对象,伦勃朗早期的自画像经常做出夸张的鬼脸,像是一个演员在练习表演。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到了晚年,自画像变成了一种自我审视。1659年的这幅画不再有年轻时的炫技和戏剧感,只剩下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用一双不带任何伪装的眼睛看着你。

和《亚里士多德与荷马半身像》一样,这幅自画像里的伦勃朗穿的也不是17世纪荷兰市民的日常服装。他穿着一件深色的皮毛边长袍,头上戴着一顶深色贝雷帽,标准的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贵族或宫廷画家装扮。在17世纪荷兰的肖像画传统中,被画者穿什么衣服是一个严肃的社会信号:商人穿黑色羊毛西装配白色褶领,表示自己勤俭持家;贵族穿丝绸和蕾丝,表示自己有钱有闲。但伦勃朗给自己穿上了一套既不属于荷兰商人也不属于荷兰贵族的衣服。他穿的是"画家"这个身份本身的制服。那顶贝雷帽在文艺复兴以来就是画家身份的标志,提香戴过,拉斐尔的自画像里也有类似的帽子。伦勃朗在破产之后给自己穿上这套衣服,是在说:你们可以拿走我的房子、我的收藏、我的存款,但有一样东西你们拿不走——我是伦勃朗,我是画家。

凑近看伦勃朗的脸。你会发现他对自己毫不留情。眼袋是松弛下垂的,眼角的鱼尾纹深得像刀刻的,鼻头发红发胖(很可能是长期喝酒的结果),双下巴明显,皮肤粗糙松弛。和他1640年左右画的那幅著名的"贵族式"自画像放在一起看,反差惊人:那幅画里的伦勃朗穿着天鹅绒大衣,留着精心修剪的胡须,志得意满,像一个事业巅峰期的CEO。到了1659年,这张脸简直像是另一个人。但正是这种残忍的诚实让这幅画伟大。伦勃朗画衰老的方式很特别,他用厚重的颜料堆叠出皮肤的质感,让你几乎能感觉到那张脸的重量。额头上的几道深纹是用画笔柄的尖端在半干的颜料上刮出来的沟槽,根本不是用笔尖画上去的线条。这种技法意味着你在国家美术馆看到的那些纹路是真实的三维凹槽,光线照上去会产生真实的阴影。他把自己的脸变成了一件雕塑。

伦勃朗的破产是一场长达十年的慢性灾难。1639年他买下圣安东尼斯大街的大房子时,正处于事业巅峰:《夜巡》刚完成不久,全阿姆斯特丹最有钱的商人排队找他画肖像。但他的花销完全失控,他在拍卖会上像着了魔一样竞买古董和珍奇品,买了一大堆盔甲、石膏像、海螺壳、鳄鱼皮、日本和服和中国瓷器。他的房贷一直没付完,利息越滚越大。1649年,他和女仆亨德里克耶·斯托弗尔斯开始同居(此时他的妻子萨斯基亚已去世七年),教会法庭以"同居罪"传唤亨德里克耶,伦勃朗的社会声誉进一步受损。到1656年,债务彻底压垮了他,法院判决破产清算。但奇怪的是,破产之后的伦勃朗反而画得更好了。失去了讨好客户的压力之后,他可以纯粹为自己而画。1659年的这幅自画像就是证据:没有任何炫技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取悦观众的努力,只有一个人对着镜子说实话。

这是一幅会"看你"的画。走到国家美术馆这幅画前面,你会发现无论你站在哪个角度,伦勃朗的眼睛似乎都在跟着你。这其实是伦勃朗故意设计的构图效果:人物的瞳孔被精确地放置在双眼的正中位置,从任何角度看过去,他都像是在直视你。先看他的左眼(画面右侧那只),那是整幅画最亮的点,光线直接打在虹膜上,瞳孔周围有一圈微弱的反光。再看他的右眼,稍暗一些,半隐在帽檐的阴影中,但一样在看着你。两只眼睛的亮度不同,制造出一种微妙的不对称,让这张脸看起来不像是"摆拍"的,更像是一个活人在和你对视。最后退后两步看整体。你会发现背景几乎是全黑的,衣服也是深色的,只有脸和手浮在黑暗中。伦勃朗把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都溶解在了黑暗里,只留下了最本质的东西:一张脸,两只手,和一双不肯移开的眼睛。